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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指挥: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成员:市粮食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新闻办公室、芜湖供电公司、市监察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粮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粮食应急预案;
  2.指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方案;
  4.下达粮食应急指令;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市粮食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工作,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
  市粮食局:负责监测、掌握、通报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召集、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组织粮源和安排市场供应。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协助指挥部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安排和调配。
  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全市应急储备粮所需贷款的供应安排和监管。
  市工商局: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发现市场有异常波动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借机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市场粮食价格,及时预警;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对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当出现特急状态时,依法贯彻落实国家对粮食市场的价格干预措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控市场粮食质量,受理公民举报,依法查处掺杂使假、生产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建立粮食应急良种储备系统,确保特殊时期恢复粮食生产时的种源供给。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对城乡低收入居民、灾民的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安排警力维护好社会秩序。对粮食供应送货车辆的通行、停靠依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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