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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无锡工商局
  整治时间:2004年11月—2005年7月
  1、无锡工商局负责制定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驰名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商标注册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商标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依法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2005年1月底前,一是集中查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商品商标的侵权案件,重点检查食品零售、批发市场、超市、药店和大中型商场销售情况,严厉打击销售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二是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结合著名商标再认定,组织以保护驰(著)名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侵犯阳山水蜜桃等原产地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三是集中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整治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集贸市场内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
  3、2005年2月至4月底,以查处服装、鞋帽等商品商标使用行为为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超市中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商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集中检查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专卖柜、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商品部的商标使用情况。
  4、2005年5月至6月底,会同市质监局等,以打击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为抓手,全方位保护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摸清全市外资企业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特别要认真研究定牌加工过程中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对其商标的侵权行为。
  (二)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文化局
  整治时间:2004年11月—2005年7月
  1、市文化局负责制定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领域秩序,切实抓好书报刊、光盘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印刷业、复印打字业的管理,切断侵权盗版制品印刷源头,落实驻厂监督员和光盘生产制作制度,严格光盘生产厂家的监管,严查违规光盘复制企业和游戏充值卡加工企业,防止非法盗版光盘流向市场。
  2、依法查处出版物交易过程中的侵权盗版行为,切实加强出版物交易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摊点和游商小贩;会同交通、铁路、民航、航运等部门强化对出版物运输渠道的管理,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出入口、市际交界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铁路、公路、民航、水运托运点的监管,从运输环节防止侵权盗版制品流向市场。
  3、开展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商店等出版物市场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的违法行为。会同工商、教育等部门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的不法者,以及各类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清除中小学校不规范的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书摊)以及校办印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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