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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积极开展对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的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依法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积极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针具交换、美沙酮替代治疗等行为干预措施,防止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扩散和蔓延。
  (一)公安、司法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羁押、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协调卫生部门依法对羁押、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筛查和治疗;配合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在注射吸毒人员中开展美沙酮替代治疗和针具市场营销试点;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卫生、人口计生、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和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防止经性传播艾滋病;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采取适宜形式推广使用安全套,设立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允许安全套生产、经营企业利用商业网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开展安全套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
  (三)卫生、公安、药品监管、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密切配合,开展针对卖淫嫖娼、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措施。全市要设立1—2个试点,开展“100%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和“注射吸毒针具交换项目”等行为干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加以推广。
  三、确保血液及其制品安全使用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釆供血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釆供血、单釆血浆和非法行医等行为,保证血液及其制品的安全,杜绝艾滋病病毒经釆供血途径传播。
  (一)市献血办公室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加大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无偿献血,动员健康适龄人员自愿参加无偿献血,不断提高无偿献血率。
  (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用血管理,严格执行用血制度,加强临床用血的监督监测,把好临床用血质量关,确保使用合法釆供血机构提供的合格血液。
  (三)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形和有关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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