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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芜政[2004]4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艾滋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传染病。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出入境人员和流动人口迅速增加,艾滋病传播的机会随之增大,我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艾滋病防治形势日益严峻。为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4]74号)和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以正面教育、疏导为主,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征,掌握预防知识和方法,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一)宣传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为宣传重点,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督查。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每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栏,定期制作和播放专题节目。广播、电视要在黄金时间和相关频道定期免费播出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节目和公益广告,每月播出防治知识宣传节目不少于2次,并不断增加播出频次;各主要报纸要定期刊登宣传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文章和公益广告。市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互联网站开设艾滋病防治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栏目,并定期更新。
  (二)卫生部门要主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为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要在从事艾滋病防治的医务人员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建立艾滋病宣传教育的专业队伍和工作网络,组建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队伍。各市(县)、区要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中至少成立一支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队伍,并逐步扩大,促进全市艾滋病宣传工作的深入和普及。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大力普及生殖保健知识和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重点推广并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项目,组织开展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及相关应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协助教育部门、基层社区共同做好在校学生及校外青年的青春期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掌握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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