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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要严把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关,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要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大力整顿农资市场秩序。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监督,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的实施,帮助和指导农民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标准。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过程标准实施的监控力度,提高加工、储运和包装质量,提高产品档次,防止二次污染。要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加快流通领域标准的制订、实施步伐,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实行定点检测和异地抽检相结合,切实加强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用流通领域标准化促进生产环节的标准化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提高农产品检测水平。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专业齐全、权威高效、避免重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检测体系。要以现有法定和行业检测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科研院校等社会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的作用,鼓励以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取向,增强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力争用2到3年时间,形成市级、社会和企业各检测机构之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门类齐全的多元化农产品检测体系。逐步推行生产单位自检、社会中介机构托检、监管单位监检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要通过对农产品符合性检测,把好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关口,促进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农业标准化意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在农村,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民。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标准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送科技下乡、培训班等形式,把当地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汇编成册,送到农民手中,进行面对面讲解,使他们尽快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要积极展示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成果,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价值,让农民了解实施标准化取得的成效,了解实施标准化得到的实惠,逐步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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