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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加大市场引导和政府推进的力度。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努力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力争今后五年每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不少于30项;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到“十五”期末,在已建的3个省级和市级示范区的基础上,全市再建5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到“十五”期末,全市要建立8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连锁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合格率超过95%;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通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积极争创农业品牌,到2007年,全市再创10个省级名牌,50个市级名牌产品;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造就一支每市(县)、区拥有40人,全市达到300人以上的农业标准推广队伍。
  二、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本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农业标准体系。要围绕我市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需要,对我市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进行科学筹划。通过努力,建立一套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基本配套完备的农业标准体系,使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生产技术规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衔接,使农产品检测方法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质量建设有标准可依,有规程可循,从根本上改变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加工、无标流通的状况,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作用,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是将成功的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以标准的形式向广大企业和农户推广。当前,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一是要继续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要在总结我市已建成的几个示范区,如阳山水蜜桃省级示范区、阳羡雪芽茶省级示范区等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帮助龙头企业、农产品出口企业生产基地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工作和管理标准体系,逐步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推行HACCP、ISO9000、ISO14000等质量体系认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今年起,我市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步伐,除已建的3个省级和市级示范区外,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一批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辐射效应,推进农业标准的实施。二是要全面拓展农业标准的实施范围。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类产品上推行标准化。尤其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上,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当前正在建设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要首先提高农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力争成为农业标准化实施的样板。三是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农业标准化实施的一支重要力量。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行业组织,在农产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的重要组织者和倡导者。在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中要积极依靠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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