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血吸虫病的防治,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切实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4]71号)和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血吸虫病流行和防治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我市血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我市血防工作面临的形势。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南临太湖,历史上是血吸虫病流行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消灭了感染性钉螺,大大压缩了钉螺面积,有效避免了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但是,由于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复杂,一些地区综合治理措施未能很好落实,血防工作基础仍较薄弱。近年来,长江上游部分城市血吸虫病疫情明显回升,急性感染人数较大幅度增加。我市丘陵山区钉螺面积居高不下,内陆地区时有大面积钉螺复现。因此,血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血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尽快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防治机制;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围歼山区钉螺、压缩有螺面积,守住通江河道、巩固内陆地区,坚持防治结合,坚决控制急性感染,确保完成各项防治任务,努力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的危害。
(三)血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等已经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市(县)、区要继续巩固血防成果;
2.到2007年,宜兴市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二、全面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四)组织实施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根据《江苏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和《江苏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04—2008年)》,制定我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卫生血防、农业血防、水利血防、林业血防等重点项目。卫生血防项目要力求在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疫区改厕和健康教育等方面取得实效;农业血防项目要结合江滩、湖滩综合开发,实施水田改旱田、挖池养鱼等结构调整,并通过沟渠硬化改造有螺环境,开展易感畜普查和病畜治疗;水利血防项目要结合水库治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涵闸改建、护坡硬化,有效控制钉螺扩散;林业血防项目要通过在有螺地区种植林木,改变钉螺的生态环境。实施上述血防项目,必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科学确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配套经费,严格序时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