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

  30.普通电子元器件、电光源器件、普通变压器、传声器、电子枪等产品
  31.普通印刷电路板
  32.电镀及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产品
  33.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34.废金属材料简单回收加工(含压块加工)
  35.高尔夫球场、练习场
  36.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37.高档别墅
  38.缺少产业依托和主销地批量需求、布局重复、营销方式可以替代的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39.经营品种齐全、服务功能单一、缺乏个性特色、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柜台式商店
  40.简易仓库
  41.桑拿、美容美发、网吧等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2.单位自用的疗养院、度假村、培训中心等
  43.大浴场
  44.人造景观
  45.独墅湖、三角嘴、漕湖、澄湖等沿湖纵深300米的范围内除公共防护绿地、游览地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纵深1公里范围内除休闲、旅游、度假设施以及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46.市区东西南北环路以内、古城区以外的城市建成区新设门诊部以上规模的医疗机构
  47.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规模养殖场(含生猪和奶牛养殖场)
  48.国家和省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二、禁止类
  1.新建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下、焦炉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高炉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60吨以下的钢铁项目
  2.热轧硅钢片
  3.化铁炼钢
  4.新建、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项目
  5.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6.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陶瓷砖、年产20万件以下卫生陶瓷生产线
  7.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艺生产线及日溶化量100吨以下“格法”平拉生产线
  8.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及装备
  9.角闪石棉
  10.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11.汞法烧碱
  12.铁粉还原法工艺
  13.改性淀粉涂料,改性纤维涂料
  1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15.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厂,年产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年产500吨以下的染料厂,土法炼焦、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漂染和生产放射性制品等企业
  16.新建电镀企业
  17.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