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30日)废止(原因:阶段性工作已结束)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编制的我市2004至
2006年节能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经委编制的《天津市2004—2006年节能规划》和《天津市2004—2006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天津市2004—2006年节能规划
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状
我市是一个能源输入型城市,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开始显现。去年以来,煤、电、油的瓶颈制约再度出现,特别是在夏季高峰期间,发电用煤库存下降,影响我市正常发电,造成我市高峰用电缺口进一步加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进一步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建设,颁布了《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使得以节约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大。一批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得到开发和推广,行业、企业、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较大提高。为合理有效利用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214.97万吨标准煤,与1994年的2256.14万吨标准煤相比,年平均递增3.5%,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12.45%,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281,市万元GDP能耗从1994年的3.11吨标准煤下降到2003年的1.35吨标准煤,全市年平均节能率达到7-8%,全社会累计节能量达到2500万吨标准煤。提前实现了经济增长翻两番、能源消耗翻一番的目标,经济增长所需能源的70%以上是依靠节约实现的。
(二)主要问题
1.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资源意识”、“节约意识”有待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2.能源消费以煤为主,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热电联产供热规模较小,煤炭消费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60%。由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25.93万吨和10.26万吨的85%和81%,与能源相关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3.法规政策仍不完善,缺乏促进企业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
4.部分工业企业的耗能设备年久失修,处于非经济运行状态;交通运输行业部分车辆船舶设备老旧;住宅能耗指标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低。
5.多数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节能技改投入不足问题,致使大批节能新技术无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