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两基”攻坚工作在抓工程建设的同时,还必须重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行动计划》的实施,省上将进一步加大对“两基”攻坚县初中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保证实验课的开课率,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结合民族传统文化及当地实际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
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积极动员各民族爱国人士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切实防范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加强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在保证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民族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因地制宜地设置农村中小学地方课程。在农村初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党员培训、农民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基地。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对口支援。进一步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继续推进内地学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学校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对口支援面。每年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赴民族地区任教、挂职并帮助培训“两基”攻坚县中小学校长、教师。
支援地区、受援地区和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支教教师的作用。负责对口支援“两基”攻坚县的地区和学校要加强对师资建设、教育教学交流、联合办学等方面的支援,做好对口县学校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到本地重点学校挂职学习接收安置工作并有重点地选择若干项目进行援助,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支持“两基”攻坚工作。受援地区和学校要切实解决支教教师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制度,着力帮助解决好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进一步动员组织内地干部群众为民族教育发展捐资捐物献爱心,在“智力支教”、资金物资援助上为“两基”攻坚提供支持。
(七)因地制宜开展双语教学。根据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语言的实际,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自愿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双语”教学的巩固提高。通过“双语”教学,把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学龄少年儿童吸引到学校来,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强化民族地区学校的汉语文教学,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语言文字基础。加强民族语言文字教材建设,抓好民族文字教材的编译、审定、出版工作。
(八)强化各级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两基”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职责。为保证“两基”攻坚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将“两基”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两基”攻坚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省政府负责“两基”攻坚的组织实施。有关州(市)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大“两基”攻坚力度。民族地区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两基”攻坚进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提高对发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关心和支持“两基”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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