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大力开发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支持开发适应少数民族特点和双语教学的远程教育资源,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四)切实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两基”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依法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编制和人员结构管理,认真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2]46号),确保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的需求。根据布局结构调整和学生生源变化等情况定期调整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逐步清退代课教师。按照“两基”攻坚要求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调整、配备、补充合格教师,逐步提高学历达标率和专业对口率。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进人关。
依托省内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扩大培养规模和定向比例,为民族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新师资。鼓励内地学校教师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县任教。认真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从2004年起,在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要有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农村学校支教服务1至2年的经历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交流,可实行工资待遇和户粮关系不变。建立乡镇中心小学教师与村小教师轮换制度。搞好对口支援教师的选派和民族地区教师到内地学校任职任教工作,满足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对合格师资的需求。
根据新建和改扩建寄宿制学校的需要,及时配备和补充合格教师,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校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师资培养培训经费,通过省、州(市)、县和学校的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加大对“两基”攻坚县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历培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历层次。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特别是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双语”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国家和省现有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稳定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内地学校和有关单位不得擅自调动或接收民族地区在职教师,从民族地区商调在职教师,必须按干部调动管理权限报经州(市)有关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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