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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两基”攻坚县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两基”攻坚县的教职工(包括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中央和省财政用于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到2007年,民族地区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4%以上,全省分别达到98.5%和93%以上,学历达标的教师基本能胜任教学工作。当地各民族教师成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主体,培养一批能满足“两基”需要的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5.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以信息化促进民族教育现代化。到2007年,使民族地区所有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各地要在远程教育基本模式基础上,利用省、州、县、校网络系统推进“校校通”工程,进一步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两基”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国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我省《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今后4年,省上将再投入10亿元以上《行动计划》资金,有关州(市)再配套0.6亿元(其中甘孜州0.16亿元、阿坝州0.2亿元、凉山州0.2亿元、乐山市0.04亿元)用于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其中7亿元以上《行动计划》资金和中央投入的6亿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资金,重点支持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初中和小学。中央资金安排的范围为2002年底尚未实现“两基”的42个县。省《行动计划》资金除重点安排到“两基”攻坚县外,将统筹兼顾民族地区其他已实现“两基”的县(市)。同时继续抓好国家实施的“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世行贷款西部基础教育项目”等教育工程的实施。
  民族地区各州(市)、县政府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各项资金,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当地现有初中和小学的改扩建步伐,改善基本的办学条件,满足更多确需寄宿的农村学生的要求,切实巩固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
  结合民族地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寄宿制学校。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行动计划》中要进一步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合理布局校点,优化资源配置。要统筹考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开展勤工助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运转经费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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