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爱卫会等七部门制订的
《上海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市容环卫局制订的《上海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
上海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疫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传染病。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原血吸虫病流行区(指闵行、嘉定、宝山、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区和浦东新区9个区)各级政府的努力,本市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3年,全市已连续29年无内源性血吸虫病急性感染、无阳性钉螺,连续25年无新病人、无新病畜,连续18年巩固了全市消灭血吸虫病的成果。但是,由于钉螺孳生环境复杂,流动人员的管理难度较大等原因,本市发生血吸虫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为了加强本市血吸虫病的预防控制,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血防工作的重要批示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消灭残存钉螺、及时发现和有效阻断外来传染源的传播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实施省(市)际联防联控,完善血防监测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内源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