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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
加强博士后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861”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人事厅 2004年8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4〕14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博士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博士后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博士后工作,对加快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博士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博士后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努力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规模。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逐步扩大专业门类和一级学科的覆盖面。积极支持“861”行动计划涉及的基础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领域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研开发型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拓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站领域,强力推进我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由国有企业向非国有企业延伸,由省属和中央驻皖企业向市、县属优势企业延伸,由劳动密集型企业向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延伸。重点加强合肥市及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带动全省企业博士后工作大发展。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较强科技、经济实力和良好发展前景,但目前尚不具备设站条件的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争取尽快建站。
  三、着力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支持和鼓励各设站单位在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措施,努力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通过双方签订协议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全日制”在站从事科研工作;或在保证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制”工作时间,兼职从事研究工作;或实行“项目申领制”,在站外从事研究工作。对企业急需的人才,申请进入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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