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做好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的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积极实施省对市(州、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安排好各级出口退税预算,保证及时足额支付。
(四)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2005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适应中央调整财政政策取向,适当调减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调整国债投资使用方向和结构,实行松紧适度的稳健财政政策的新形势,认真分析研究,按照中央投资的取向和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努力解决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确定一些既符合我省省情,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使我省项目尽可能多地列入中央支持范围。同时,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全面推行追踪问效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抓项目”方针的落实。
(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三)进一步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争取中央支持,增加地方投入,继续支持积极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努力解决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保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努力保证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五)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研究探索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