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通知
(甘政发[2004]8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1号)要求,现就编制2005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5年,全省国民经济预计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结构不断改善,依法行政逐步推进,体制环境更加完善,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牢固,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投资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矛盾比较突出。初步分析,预计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
由于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5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从财政收入方面看,降低农业税税率以及开展取消农业税试点,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足额保证出口退税地方配套资金等收入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也会减少部分非税收入。同时,财政收入在2004年高基数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也有一定难度。从财政支出方面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支持粮食生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支持“三农”、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偿还到期债务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
根据对2005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2005年全省财政工作和编制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个统筹”;贯彻中央宏观调控和松紧适度的稳健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促进甘肃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继续贯彻量入为出、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方针,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证“三农”、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学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05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