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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局,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
  临近年末,全市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了切实加强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本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和谐的气氛中欢度元旦、春节,决定全面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这是关心群众生活、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系统要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对当前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薄弱的现状,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明确责任,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现场,积极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二、方案组织到位。为使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地区、各系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大检查实施方案。既要突出检查重点,也要体现元旦、春节的节令特点,以增强大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大检查的统一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形成合力。这次大检查持续时间较长,要妥善安排好人力、物力,确保大检查工作分阶段、有重点、不间断地全面展开。
  三、安全检查到位。大检查的重点是建筑施工工地、锅容管特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春运各环节的安全。
  要针对年底建设工程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要结合冬季户外作业的特殊要求,检查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坚决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对临街搭设的大型设施、公告牌等采取加固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拆除。
  要认真吸取“12.3”锅炉爆炸事故的教训,加强对“五小企业”使用锅炉、压力容器情况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将常压锅炉改为承压锅炉的行为。同时要根据冬季锅炉运行的特点,加强水位计等安全附件的检查,确保完好。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电梯要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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