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关于转发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4]1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军医大学移交我省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从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利用军队教育资源为国家建设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年8月,第一军医大学已正式移交我省管理,学校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为认真做好第一军医大学移交我省管理的有关工作,省人民政府要求教育、组织、计划、财政、人事、编制、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按照“整体移交,着眼发展,平稳过渡,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做好办学体制调整、职工安置、社会保险、财政拨款、教职员工身份转变、附属医院办理职业注册等相关政策衔接和具体事项交接工作,确保学校保持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稳定发展。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