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苏办[2004]46号 2004年10月12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供销社系统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办社指导思想,提出“立足三农、综合服务,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整合业态、重组网络,开放办社、提高效益”的改革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为农服务工作,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供销社系统的工作重点在农村,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业和农民。加快供销社体制、机制和经营服务方式的创新,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过程服务,对于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供销社在农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购销网络,锻炼了一批经营人才。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帮助农民减少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供销社自身增强实力,发展壮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取向,坚持“统筹城乡、开门办社、富裕农民、加快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创新,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公司化、发展专业化,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为农服务的三大体系,即加快发展乡村为农综合服务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现代经营方式,构建新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坚持开门办社,加快形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切实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使供销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