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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选拔、管理优秀专家的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选拔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压制人才,搞不正之风。在落实管理措施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给予配合和支持。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市级优秀专家的问题,必须认真查实,妥善处理。发现对市管优秀专家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诬谄的,所在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应以组织名义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广泛宣传市级优秀专家的先进事迹,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管理经费
  市级优秀专家管理经费,每年由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列入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市财政局予以核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市管优秀专家定期进行体检、国内考察及疗养,开展慰问、座谈及联谊活动,发放专家出版专著资助费、资料津贴费等。
  本办法由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1993年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广州市优秀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穗办[1993]4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关于制定<广州市优秀专家任务书>和对市级专家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制定《广州市优秀专家任务书》和

对市级优秀专家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意见


  为了加强对市级优秀专家的管理,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体现党对知识和人才的重视。现就制定《广州市优秀专家任务书》和对市级优秀专家进行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广州市优秀专家任务书》工作
  《广州市优秀专家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由市级优秀专家与所在单位共同制定,每年制定一次,三年一个动态管理期,使之明确工作目标。并促使市级优秀专家所在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在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他们多出成果提供保证。制定《任务书》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是:
  (一)市级优秀专家根据本人的专业水平、本单位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工作目标,制定工作目标应注意掌握工作量饱满、专业技术方面有新突破、对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等原则,并具体地提出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间及需要单位帮助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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