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建村(社区)安全生产联组。明确1-3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村(居)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交办的工作任务。
4、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业生产经营、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乡镇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及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委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总结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各级、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有安全生产专栏,村(社区)要有安全生产墙报,农户(家庭)要有安全生产常识小册子或宣传画,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定期组织车主、矿主等业主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其所从事工作的有关安全技术资格。
3、矿山企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和重点路段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齐全醒目。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
(四)隐患整治
1、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整治事故隐患的投入,按期完成重点隐患整改任务。
2、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3、全部关闭非法矿山,严禁乡镇干部投资(集资)参股办矿,已参与的必须全部退出。
4、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5、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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