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沪教委外[2001]42号《关于加强中学生赴境外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意见》;
十四、沪教委基[1997]78号《关于在本市普通中学实施劳动技能等级测试的通知》;
十五、沪教委基[1998]39号《关于本市九年制聋校生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十六、沪教委基[1998]5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七、沪教委托[1999]2号《关于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课程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的意见》;
十八、沪教委师[1997]70号《关于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意见》;
十九、沪教委师[1999]42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自培基地”建设的补充意见》;
二十、沪教委师[1999]49号《关于实施<上海市学校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
二十一、沪教委学[1998]24号《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十二、沪教委职[1997]20号《关于加强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管理的通知》;
二十三、沪教委成[1997]44号《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十四、沪教委成[1997]75号《关于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及其他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管理规定》;
二十五、沪教委成[1998]52号《关于印发<关于本市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设置分院(校)、分部或教学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十六、沪教委职[2001]8号《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十七、沪教委职[2001]41号《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拟重新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