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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防治经费
  为解决结核病防治经费问题,我区积极争取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日本无偿援助以及全球基金的支持,实施了多个结核病防治项目,缓解了我区结核病防治经费的不足。但是,由于结核病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投入的经费与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项目配套和正常防治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执行进度缓慢,国家已暂缓拨付我区2004年第四季度的经费。另外,由于部分市、县(市)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配套经费不落实,严重影响了我区执行项目的信誉。对此,有关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要根据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能得到全程督导治疗和严格管理。
  三、全面实施防治规划,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国办发[2001]75号、桂政办发[2002]31号文件要求:到2005年,全区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人数达到5万,到2010年达到12万。按照目前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进度,要达到上述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时间非常紧迫。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争分夺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防治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广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如期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治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全民健康教育计划,作为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发布免费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信息,提高贫困、低收入人群的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让更多的结核病人主动接受检查和治疗,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完成疗程,彻底治愈疾病。宣传、广电部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组织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编入中小学相关教材,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尽其职,全面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五、明确责任,加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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