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广播影视艺术处。
  实施对全区广播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草拟广播影视艺术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电影、广播剧、电视剧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对电影生产进行协调和检查;组织制订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录音录像制品内容的审查标准,组织审查电影、电视剧剧本,依照法律、法规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学校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境的政审;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六)计划财务处。
  组织落实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和规定;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科技处。
  组织编制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拟订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地级市有线电视网技术方案并组织验收,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并负责上述频段频谱管理、利用和开发,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办理全区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实验台的建立审批事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八)事业发展处。
  组织制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定;综合协调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广播电视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规划和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承担局机关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对直属单位重要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