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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挂帅,交通、公安、宣传、发展计划、经贸、监察、财政、质监、工商、物价、安监、法制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运河东路200号,办公电话:2811969)。办公室具体负责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订好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好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二)分工明确,细化责任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七部委和省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治理工作的责任制。交通部门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治理工作的重任,把治理工作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安部门要支持和配合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检查和处理,并做好“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吨位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治理活动的开展,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市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车辆改装企业监控、规范改装生产秩序工作;物价部门要积极研究车辆收费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货运配载、营业性停车场、搬运装卸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监察、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行为;各公路收费经营单位要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在治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治理超限超载运输长效策略,制定相应措施,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
  (三)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共同做好治理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制订政策的,要积极主动同其他部门协商,联合制订方案。其中路面执法方案、政策由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制定。“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方案和计划由公安部门会同经贸、交通部门制订。运输市场源头管理方案、运输价格和运输市场的调控整顿方案以及紧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运输应急预案由交通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订。要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确保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开展。
  (四)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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