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
关于在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计委、
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
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这项重要工作,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为契机,按照“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有关部门联手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的要求,实行全市联动,全市一盘棋,稳、准、狠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形成一种机制
形成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综合治理的机制,取得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
(二)规范两个市场
规范车辆生产改装市场。严格执行国家、省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行为,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市内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的整顿规范和“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