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纲要依据《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无锡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无锡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无锡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特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要求,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提高效益为宗旨,依托城市在经济、科技、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优化、整合农业区域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综合开发农业的经济、生态与社会功能,建设与特大城市发展相协调,具有明显江南地域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体系。
(二)规划原则
1.先导示范原则:以争创“两个率先”的先导区和示范区为目标,立足高起点,力求体现农业现代化水平,使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现代化特大型生态湖滨城市建设相协调。
2.统筹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使农业与二、三产业、农村与城市、经济与生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产业优化原则:围绕区域经济和生态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产业、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优先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对经济、生态有一定支撑,对农民增收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优势产业和产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布局。
4.科学合理原则:本规划依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市区为重点,包括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区。在市区非建设用地范围内,利用现代农业建设基础,合理划定区域,并与林业发展规划互相衔接。江阴、宜兴两市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另行制订规划。都市农业规划区外的基本农田同样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保护。对现有水稻田的地块变更需严格审批,做到占补平衡。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4~2010年。
三、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一)发展目标
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在规划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生态、高效、集约、精准的要求,发展优质稻米、精细蔬菜、经济林果、特色养殖及加工产业,主要农副产品从生产、加工到营销实现全程标准化作业、无害化生产、产业化开发和信息化管理。到2010年全市现代都市农业总面积210万亩,占2003年底农用地面积的55%,其中优质水稻、精细蔬菜、水产养殖和经济林果等分别达到80万亩、35万亩、35万亩和60万亩。合理布局畜禽养殖,规划建成若干个现代化的奶牛企业和生态型畜禽养殖场,作为鲜活畜禽产品和都市农业有机肥料的生产供给基地。市区现代都市农业总面积53万亩,占2003年底市区农用地面积的53%,占无锡市城市规划农村用地面积的75%。其中规划发展优质水稻20万亩(锡山区13万亩、惠山区5万亩、滨湖区2万亩)、精细蔬菜8万亩(其中设施栽培面积占50%以上)、经济林果等20万亩、特种水产5万亩,建成现代化奶牛企业和生态养猪场各12个。粮食、果品、蔬菜的自给率在20%-30%,新鲜叶菜基本自给。都市农业对城市的生态平衡贡献率达60%以上。
(二)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