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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硬件设施建设。要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手段现代化,积极扶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图书资料、信息数据库、互联网站、科普场馆、研究和科普基地建设。
  要加大自筹科研经费的工作力度。鼓励哲学社会科学机构采取与企业联姻、为社会和市场提供有偿服务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形成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多渠道社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捐赠。
  七、切实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机构的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方针,不断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熟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切实关心社科理论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断改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研究条件和工作环境。
  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成立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办事机构,制定《淄博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淄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任务和重点,加强研究课题的规划和管理。
  要大力倡导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向哲学社会科学界提出一些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注意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中,运用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中,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思想库”与“智囊团”的作用。
  要正确处理思想理论领域中的问题。各级党委要经常研究思想理论领域的问题,了解动态,加强引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确保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要注意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不要把学术探讨中出现的问题当作政治问题,也不要把政治倾向性问题当作一般学术问题,切实保护好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术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没有禁区,理论宣传和教学要有纪律。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确保理论研究工作的正确方向。
  要切实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宣传阵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的管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各类协会和研究会、各种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网站和互联网论坛的引导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区县干部理论学习委员会和市委讲师团在理论建设及研究学习中的作用。市社科联、各级党校和高等院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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