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淄博市集中联合整治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发[2004]55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区:
现将《淄博市集中联合整治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1月18日
淄博市集中联合整治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工作方案
我市地处鲁中腹地,济青、滨博高速公路贯穿全市,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员以及人流、物流的高速增长,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管理,确保高速公路运输有序、安全和畅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通行效能,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04年11月10日至2005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集中联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实现高速公路运输有序、安全、畅通和建设“平安淄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党委、政府牵头,交通和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坚决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乱道行驶、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行政执法环境,实现全市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整治区域与内容
集中整治区域:我市境内高速公路,辐射相邻国道、省道干线。
集中整治的内容:
(一)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拼装改装和“大吨小标”等行为;
(二)查处高速公路乱道行驶、超速行驶、服务区乱停乱放和高速公路上停车加水、洗车等行为;
(三)维护高速公路计重累进加价收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