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继续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量化指标600分,评价量化指标400分。评价量化指标由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组成,权重分别为40%、60%。淄博高新区、齐鲁化工区领导班子考核参照区县领导班子考核办法执行。
(2)市直部门继续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量化指标600分,评价量化指标400分。评价量化指标由领导评价、内部测评、社会评价组成,权重分别为30%、40%、30%。
(3)领导干部继续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量化指标60分,评价量化指标40分。评价量化指标由内部测评、主管领导评价组成,权重分别为60%、40%。
(4)实行表彰奖励和工作创新加分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决策失误、执行不力、作风漂浮和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减分规定。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一票否决制度。对垂直管理部门,只考核工作,不考核班子和干部。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据此制定各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二)科学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在市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被考核单位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分门别类成立若干个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其中,区县指标类目标、工作类目标和部门业务目标、公共目标量化考核,由职能部门依据日常监控,按照评分细则得出,考核组负责核实。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职能部门不得到区县和部门作单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对垂直管理部门只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的步骤:
(1)组成考核组;
(2)对被考核对象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3)召开述职会议,被考核对象口头或书面述职;
(4)进行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和个别谈话;
(5)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评价意见,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对考核结果汇总;
(6)考核结果经市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研究审定后,由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7)对优秀等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8)召开市目标管理考核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9)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组反馈给被考核对象。
廉政工作考核、干部工作考核等一并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不再单独进行。
(三)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25%。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15%。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个等次的确定,要按照分口分类评比的原则进行。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工作考核优秀领导班子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为其主要负责人记功,给予领导班子一定数额的奖金。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县级干部,市委、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记功和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领导干部荣誉称号。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在近2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或在近3年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对被确定为基本适应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其进行诫勉。对被确定为不适应等次的领导班子或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适应等次的领导班子,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其他领导干部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或降免职处理。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或连续2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应引咎辞职。垂直管理部门工作考核结果通报给其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