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
(淄发[2004]21号 2004年11月19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快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现就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各种复杂形势,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加快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必须把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作为改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领导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省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市九届五次、六次全委会议部署,以加强科学决策为前提,以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机关执行力为核心,以强化考核监督为保证,进一步改革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工作落实,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确保“两提前、一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的原则。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原则,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目标责任制原则,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权责明确、奖罚分明、务实高效的原则。
二、建立科学全面的决策目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