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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治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刘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明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项晓云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苏桂满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付德成 市商委党委副书记
      李广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解金凯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广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薛德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赵世威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单增福 市残联副理事长
      喜 春 一铁东区副区长
      郑绍义 铁西区副区长
      王泓宇 立山区副区长
      李荣刚 千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刚(兼)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解金凯(兼)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 刚(兼)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世威(兼)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成 员:巴学杰 市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员
      朱 锋 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
      郑贵田 市交管支队车管科科长
      霍兆利 市公用事业局法规协调监督处处长
      仲惟军 市公用事业局安全技术处处长
      孙远萍 市公用事业局党务办公室主任
      于慧才 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收缴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拼装机动车,并强制报废、销毁。
  2.依法查扣无牌、假牌、套牌以及无行驶证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在城区内彻底取缔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
  4.严厉查处自用车辆及其它车辆非法参与客运市场经营活动。
  四、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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