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4]35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日
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4年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的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8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加速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
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将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印刷及复制等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要努力提高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授予商标申请人商标专用权利,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和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保护好全市各类优秀品牌;此外,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案件,堵住假冒商标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