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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综合整治金新路等路段占路为市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专项整治队伍的组成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由金平区执法局、金平区公安分局、金平区工商分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金平区行政执法局抽调4个中队的执法力量(至少45名队员)、货车3部;金平区公安局抽调民警6名、警车1部;金平区工商分局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市行政执法局抽调4名督察队员进行现场督察。参加整治工作的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各单位将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带队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有关资料报市综合整治占路为市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时间步骤和任务安排
  1、宣传教育。从4月15日至19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爱我城市、美化市容、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城市意识,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为集中整治阶段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减少工作阻力。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各新闻单位要予以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爱我城市、美化市容、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金平区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负责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一是工商部门在金新路等路段开展市场管理专项咨询活动、派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定点悬挂宣传标语;二是金平区行政执法局派出宣传车,沿金新路等路段进行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对金新路等占路为市的违章者进行面对面的教育、纠正等。
  2、集中整治。从4月15日起,按照各个市场的不同情况,分别限定时间实行整治,采取定点监管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占路为市和乱搭乱建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时间,龙北市场为4月15日至4月20日,龙眼市场为4月15日至6月30日,金新市场4月15日至4月21日,平原市场为4月15日至6月30日。每天7:00至22:00。
  整治行动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经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金平区行政执法局根据《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所赋予的职责,查处金新路等路段的违章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和其他违章占道行为。
  市、区工商部门落实金新路、龙眼南路临时集市的管理,禁止超批准时段、范围经营,并做到市撤场净,还路于民。
  公安民警负责对整治工作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者及时依法处置,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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