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综合整治金新路等路段占路为市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4]55号)
金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综合整治金新路等路段占路为市问题的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综合整治金新路等路段占路为市问题的工作方案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4年4月9日)
为落实市人大代表3月30日开展的公共卫生和城市管理专题视察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起至6月底,组织市各有关部门综合整治金新路金砂公园路段、龙眼市场、龙北市场等地方占路为市的问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从而以点带面,切实推进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工作和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对金新路等占路为市问题的综合整治,疏堵结合,将占路为市、严重堵塞交通的路段还路于民,逐步使这些路段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全面清洁卫生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利于组织协调,加强领导,市成立综合整治占路为市问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占路为市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国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海澜(金平区政府副区长)
王炳南(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奕杰(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长健(市公安局副局长)
谭孝恩(市经贸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金平区行政执法局。由李德升同志(金平区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王瑞光(市行政执法局执法管理科科长)、陈耀武(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谢礼勤(金园市场物业管理站站长)、马少雄(金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健新(金平区工商分局副局长)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