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
关于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4]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建设局《关于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建设局 2004年5月30日)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的通告》(汕府〔2004〕42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切实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巩固提高,务求实效”为目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燃气市场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活动,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无证经营的燃气站点,加大公用瓶的实施力度,净化燃气市场主体和市场环境。通过综合整治清理行动,坚决遏制燃气市场非法经营活动的势头,为《通告》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瓶装燃气的使用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奕锋为协调小组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国荣、市建设局局长郑家汉为副召集人。协调小组由市建设局、质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局副局长魏淼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燃气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由区县分管领导挂帅,负责本区县辖区内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请将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祯岳,联系电话:0754-856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