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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抗咸应急系统调度管理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应急泵房所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执行开停泵指令。
  四、确保抗咸应急系统安全运行
  (一)系统启停。调度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抗咸应急系统的启用或停用,并直接向有关具体操作部门和单位下达指令。
  (二)河道冲洗。每次咸潮前,应对河道实施冲洗。根据调度管理小组的指令,西湖区政府应确保九溪闸运行开闭正常,落实河道冲洗、临时围堰封堵工作。河道冲洗时,应关闭四号浦节制闸(十里横浦汇合口)、三号浦节制闸(周浦乡附近),封堵12处临时围堰,打开九溪闸、珊瑚沙闸、新淀山浦闸、三号浦闸,开启三阳泵站和四号浦泵站。冲洗河道的流量原则上不少于7立方米/秒,每年第一次河道冲洗连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以后每次河道冲洗连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具体冲洗结束时间视河道水质是否达标而定。
  (三)事前通告。启用抗咸应急系统前,由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西湖区属地乡镇、街道及河道两侧村民、企业、养殖户等通告相关事宜。具体通告内容由调度管理小组确定。西湖区政府应及时做好通告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泵房运行。西湖区政府、市自来水总公司应确保抗咸取水泵房、应急泵房所有设施设备完好,并随时执行开停泵指令。在上游下泄流量无法保证、珊瑚沙水库取水口原水氯根含量连续超标,停止取水时间>10小时/天的情况下,取水口、河道水质经检测合格,由调度管理小组指令西湖区政府有关操作单位和市自来水总公司开启取水泵房和应急泵房,向水库送水。应急泵房格栅周围的河道水位不低于4米才能启用应急泵房。应急泵房工作时,西湖区政府应关闭九溪闸,要确保咸水不侵及应急泵房的工作水位。
  (五)水质监测。抗咸应急系统启用后,市环保局、市疾控中心、省水质监测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水质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抗咸应急系统取水口及河道的水质监测工作,各自定时取样化验,并随时向调度管理小组提出取、送水意见。调度管理小组应根据水质监测单位的意见,确定是否取水并向珊瑚沙水库送水,并通报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六)沿线管理。抗咸应急系统启用时段,由西湖区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加强沿线巡查,负责抗咸应急系统取水口、河道的水质安全及沿线的相关防护管理工作,确保水质、流量和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每次咸潮后,西湖区政府应及时恢复河道的原有功能。
  西湖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正确处理好河道的输水、排灌与生活、养殖污水排放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和调配工作,确保抗咸应急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五、保障抗咸应急系统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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