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2004—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湖南省
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计划表》的通知
(湘办发[2004]17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2004—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湖南省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计划表》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8月20日
湖南省2004—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湘发〔2003〕1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经体〔2004〕53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就2004—2005年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湘发〔2004〕8号)及配套政策,按“发展壮大一批、改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思路,制定省属国有企业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分类排队,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和资产重组。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转让产权、股权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企业组织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明确界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完成省及国有资产较多的市州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抓紧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相关规章。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领导人选拔任用制度、企业负责人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制度。
(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以相互参股的形式实行资产重组,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城乡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湘发〔2003〕7号)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基础领域和公用事业市场准入,积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加快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有序的对外开放格局。
(四)深化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改革。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4〕8号)精神,大力推进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其产业化、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管理体制。2004—2005年,各市州可选择1至2个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积极研究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探索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利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开展水管单位改革试点,完成水管单位核编,探索建立企事分开、管养分离的水利工程管理新体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电信、民航、邮政、铁路、电力等部门体制改革。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改善监管方式,加强对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的监管。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和土地征用制度。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湘发〔2004〕10号),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前提下,鼓励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经营权流转。加强土地流转价格和收费的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和土地流转收益。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加强征地监督,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土地征用办法和补偿机制,推行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会制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研究多途径安置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强化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和农业环境污染的监控管理,杜绝耕地抛荒,确保耕地面积稳定,保护和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