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南京供电公司关于《南京地区电力基础产业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

  2、新、扩建23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仙鹤、化学园长芦、双闸、汊河输变电工程,满足仙林新区、江北区域及化工园、河西新城区的用电需求;安品街、宁海路输变电工程,以增加城市中心区220千伏变电站;城东聚宝山、江浦高旺、江宁高桥、河西富城、浦口山江、化学园玉带、江宁苏庄、华科园、溧水渔歌输变电工程;扩建晓庄、下关、钟山、燕子矶、溧水、殷巷、仙鹤变电站。进一步强化220千伏电网结构功能,增提高供电可靠性。
  3、新、扩建60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仁街、古平岗、所街、奥体、夹河、中新、沿江、学苑、创业园、新庄、淮海路、常府街、凤翔、吉龙、洋桥、滨江、贾裴和乌山等输变电工程,加大110千伏网络在负荷中心区的布点,为10千伏网络提供更为可靠的电源点。
  (二)第二阶段:2008-2015年电网规划实施项目
  1、新建2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500千伏江北2#、江宁宁岗输变电工程,形成500千伏双环网覆盖市域。
  2、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0个,初步成为全市各个地区的主干网络。
  3、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50个,形成具有高可靠性、规范化、标准化的网络结构。

第八部分 政策与建议

  一、做好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
  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南京地区电力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有关责任部门必须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结合电力行业部门发展计划,共同做好本地区电力规划修编和调整工作。城市各级电网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结合城市发展区块,超前编制相应区域电力、电网建设控制性详规,在重大经济和建设项目立项和确定方案时,必须同步开展相应供电设施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和相应的空中和地下廊道;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布局控制进行建设,为电力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强化用电需求侧管理
  根据电力产业的发展和电力设施的建设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会同电力部门共同研究电力建设和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包括建设规费、系统效益收费、节电设备补贴及税收优惠等政策,制定电力设施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强和完善用电需求侧管理,做到建、管并重和建、管有据,使电力行业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三、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运作,加速电力设施建设步伐
  切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趋势,实现电厂设施投资主体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