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到200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农牧区新法接生率达85%,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要比2000年的61/10万、17.4‰分别下降25%和20%,降为45/10万和14‰。采取重点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
我市的农牧区经济逐步向旅游业发展,农牧区城镇化建设也稳步推进。农牧区环境卫生要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牧区卫生环境整治,加快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促进文明村镇建设。实现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目标,并逐年提高。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设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
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由政府、集体、社会、个人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农牧区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民办医疗机构,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到农牧区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应一视同仁,并按机构性质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农牧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可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也可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购买。到2005年,完成对安宁渠镇、水西沟镇和达坂城镇等卫生院的改造及建设,到2007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已有的卫生院以改造为主,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二)完善农牧区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
建立健全农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要加强安宁渠镇、水西沟镇、达坂城镇中心医院及永丰乡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建设,逐步转向指导型的卫生机构;市级医院负责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要改进服务模式,深入农牧区社区、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要注重发挥社会、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
(三)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