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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建设五型政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3.简化办事程序。
  对已保留的必须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效率,加强监管。
  4.强化和完善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政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⑴强化对“政务中心”的领导,必须做到统一进件,统一出件,要依法缩短审批时限。
  ⑵强化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凡进入“政务中心”的窗口职能部门,必须服从“政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并接受监督。
  ⑶凡进入“政务中心”的窗口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正常上班。
  5.各区县、各部门实行集中办公。
  各区县、各职能部门也要实行集中办公,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市民办事。
  6.加强行政效能监督。
  加大政务督办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对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作风不实的人员加大教育力度,建立警示告诫制度;对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办事单位、拖延工作时限、影响政府形象的人员坚决调离岗位;对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的,要给予除名,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大力减少文山会海。
  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
  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除全市性的会议以外,其他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⑵精减“红头”文件。
  上级印发和公开见报的文件不再转发;会议上已印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发文;没有具体措施、照抄照转的文件不予转发;表彰奖励事项原则上不发文件,确需公示和周知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⑶精减领导讲话。
  除全市性的会议以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市领导讲话,各部门承办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只安排分管市领导讲话。
  ⑷严格控制讲话、发言和汇报时间。
  会议发言要尽量精简,并紧扣会议主题,原则上用口头发言,不能照念材料。
  8.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万人评议”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积极改善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有序地推动“五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一)建设“五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力保证。“五型”政府有深刻的内涵,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有机整体,学习是基础,法治是根本,廉洁是保证,服务是手段,效能是目的,因此在建设“五型”政府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实质,切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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