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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市统筹安排20项“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见附件2),其他部门、行业需要编制的规划,由主管部门参照本意见自主确定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探索编制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具有空间性和约束力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其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
  编制区域规划,要注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着眼于提高区域整体竞争能力,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十一五”区域规划的重点是:在配合省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十一五”加州工业城、三个开发区、郑洛经济走廊规划、中牟豫东平原县域经济桥头堡建设规划和荥阳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五)改革县(市、区)规划
  县(市、区)的辖区较小,调控手段有限,要积极探索编制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规划,力求把规划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上,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并针对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要花大力气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重大课题研究安排
  为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内外知名专家的智力优势,21个重大研究课题中有6个将通过定向委托形式开展研究工作,其余15个将由市相关部门承担。
  (二)规划编制安排
  总体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应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经委、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和加州城筹建办牵头组织编制;县(市、区)发展规划分别由相应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整个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整个“十一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
  到2004年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重大课题和“十一五”规划思路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市、区)规划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和承担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市有关部门要于12月中旬前将本地、本行业需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以及规划思路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于12月下旬前完成全市“十一五”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初步规划,2005年元月底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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