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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
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办[2004]22号)


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河南省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做好禁毒工作,关系到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原崛起宏伟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的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当前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于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解决毒品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全面加大禁毒斗争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8月16日

河南省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4]12号)精神,切实加强禁毒工作,有效遏制毒品问题在我省的滋生蔓延,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04—2008年禁毒工作实施意见。
  一、我省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充分认识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禁毒委员会和各地禁毒部门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中发[1997]5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1997]11号)精神,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1998年、2002年的全省禁毒展览和1999年、2004年的禁毒宣传“中原万里行”活动,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以青少年为对象的“远离毒品”宣传教育活动的普遍开展,使青少年拒毒和防毒意识逐步增强,能力普遍提高;“无毒社区”、“无毒村”创建工作在全省稳步开展,禁吸戒毒实效进一步提高;豫皖边界百日扫毒行动、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打击毒品入省和跨区域外流贩毒活动、制贩冰毒、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禁毒省内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跨省办案协作、易制毒化学品检查取得新的突破;禁毒保障工作逐步增强,禁毒法制化和科技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我省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境外、省外毒品多头入境情况十分突出,毒品犯罪案件总量持续上升,省内外贩毒分子联合制贩冰毒和摇头丸,土法加工海洛因犯罪活动有明显增多趋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尚未禁绝;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问题依然存在,走私和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问题时有发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省吸毒人员及毒品滥用规模不断扩大,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2.5万多人,涉及133个县(市、区),滥用摇头丸和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实际人数发展较快。严重的毒品问题引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导致艾滋病和多种疾病扩散流行,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从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的政治高度,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实现我省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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