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任务目标。 到200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林业产业实力增强;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0%以上,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林产品供给水平大大提高,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三、实施重点工程,加快造林绿化进程
6.集中力量抓好林业“四大工程”。 全面实施封山(滩)育林工程,划定封育区,实行围封禁牧,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推进平原绿化工程,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构建以农田林网为主体,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平原防护林综合体系;建设绿色通道工程,在公路、铁路、河渠堤坝沿线和沿海、环城大力植树造林,形成绿化美化相结合的生态景观;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25度以上坡耕地和水土流失、风沙化、盐碱化危害严重等生态脆弱区域实行退耕还林,扩大林地面积,增加森林植被覆盖。林业重点工程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7.大力开展社会造林。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荒山、荒滩等一切可以植树的地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植树造林。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组织实施,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积极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完成。对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资代劳。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
严格落实部门、单位造林绿化责任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属绿化用地负有植树绿化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植树造林通知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完成植树绿化任务。
8.搞好林业规划布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绿化美化,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林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发展林业与保证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关系,基本农田内要科学规划种植计划,不得随意植树。在全省逐步形成以生态林为龙头,以农田林网为骨干,点、片、线、面相衔接,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林业生态体系。
四、发展林业产业,壮大林业经济
9.优化林业产业结构。 按照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林业产业升级。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积极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森林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木材加工、果品贮藏加工等林业龙头企业,推广公司(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经营形式,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