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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路面勤务改革力度,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要认真研究制定城市交通勤务工作指导意见,调整勤务布局,实施交通管理责任区勤务模式,合理配置警力,把警力投放到秩序混乱、违章突出、事故高发以及交通拥阻的路口、路段,形成控制重点、覆盖全面、管控有力的勤务管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和完善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功能,提高交通控制与勤务协调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交通管理指挥系统。要进一步明确岗位民警职责,加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民警的管事率,确保对路面交通秩序疏导、违章纠正、事故现场处理,做到一警多能。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后续工作,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和程序。同时要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做到依法管理,方便群众。
  (二)做好预防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进一步改革、规范事故处理工作,提高交通事故办案质量。一是大力推广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机制,加强社会宣传,提高事故快速处置率,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妥善有效地做好现场的紧急处置工作。积极协调卫生部门进一步健全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立“110”、“122”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相互通报和反馈制度,实现公安机关与医疗部门同时接警、同步出动,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的快速反应的综合能力。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降低死伤比,缩小城市周边地区与市区死伤比的差距,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网络和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菜园坝长江大桥建设和陈家坪立交、红旗河沟立交、重医支路等道路的改造进度,打通“瓶颈”路,改造节点,充分发挥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的滨江路快速交通干道的功能;要对主城区主干道坑凹不平的道路进行平整罩面;完善道路交通标线,主城区内交通标线施化率要达到96%,路口渠化率要达到96%;优化路口信号灯配时,增设盲人交通信号和触摸式信号灯,交叉路口灯控率要达到75%,路口人行横道灯控率要增加;充分发挥“电子警察”监控功能,使主城区的管控率达到85%;增设交通诱导标志和停车诱导系统,科学合理地规划路边临时停车场,切实解决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出入口指路标志不连续、不系统和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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