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改善全省通关环境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4]8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善全省通关环境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改善全省通关环境的意见
近几年,全省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国内外先进口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现就进一步改善全省通关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效率高、成本低、服务好的口岸通关环境,争创全国最佳通关环境区域。主要标志:一是口岸查验流程简捷合理;二是集装箱通关速度在全国位居前列;三是口岸通关查验设备装备比较先进;四是口岸通关作业基本实现信息化;五是口岸服务水平和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要。
二、树立以客户为主导的口岸通关工作理念
口岸的查验监管、运输装卸作业和相关服务行业,要按照现代物流发展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流程,按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水平服务。查验监管工作要从注重改进流程、简化手续,提升到按照满足贸易便利化原则设置查验监管程序,查验单位的管理理念要转向以客户为主导,转向满足个性化要求,转向执法与服务的协调平衡,转向各部门之间的广泛合作。
三、建立通关作业量化指标考评体系
全省通关工作量化总体指标是:海运货物进出口提、发货时间少于24小时;空运货物进出口提、发货时间少于12小时;海运和空运正常旅客进出境口岸查验时间平均每人少于40秒,旅游团组经申报批准集中验放通关速度进一步加快。各口岸和各通关作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通关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并在新闻媒体上对社会公布。全省通关作业主要环节量化指标由省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达并进行考核。
四、健全和完善社会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