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5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28.大安寺
保护范围:以山门中心点为基点,东80米,南20米,西100米,北6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5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29.祖越寺
保护范围:以山门中心点为基点,东15米,南20米,西55米,北6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5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30.银塔
保护范围:塔基外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5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外30米以内为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31.巨型玉石造像
保护范围:以玉佛为基点,四周1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5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2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32.黑沟山城
保护范围:城内及城墙、山岩墙外墙基外1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南、西各500米,北30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33.汉代列燧
保护范围:以各墩台中心为基点,半径3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34.施家沟墓地
保护范围:以一号墓(壁画墓)中心为基点,东150米,南20米,西600米,北7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35.龙凤矿竖井
保护范围:以竖井中心为基点,四周2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外40米以内为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36.铁刹山石刻
保护范围:山下“龙头”、“凤尾”石刻所处等高线以上,包括各个山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下25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