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帮助企业争创名牌。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重视商标、培育品牌、争创名牌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商标知识,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对商标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制定扶持发展名优品牌的优惠政策,设立推进品牌发展的专项基金。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高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规范商标的使用行为,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要立足于青海实际,围绕特色做文章,力求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力求注册商标总量取得新突破;二是力求特色产品的商标注册取得新突破;三是力求服务业商标注册取得新突破;四是力求国外商标注册取得新突破。
(四)强化指导,不断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青海省著名商标的跟踪服务,重点培育20个具有青海高原特色、发展前景广阔、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积极争创驰名商标。选出40个具有发展潜力的著名商标作为第二批争创驰名商标的对象,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加大对青海省名优商标的跟踪指导,不搞终生制。做好每年一次的县域好商标评定,两年一次的州(地、市)知名商标评定和三年一次的青海省著名商标的评选认定工作。同时,通过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方法争创名优商标。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四是引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商标设计、管理、使用和保护工作,努力使商标在企业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一要积极实施地方名优晶牌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协作机制,引导著名、驰名商标企业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保护。二要督促企业适时扩大商标相关类别的注册、国际注册及域名注册。三要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和方法,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同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系统内部的严格执法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结合起来,把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争取新闻媒体的舆论支持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著名、驰名商标专用权。四要扎实开展“讲诚信、反侵权”、“端窝点、查存假”、“堵源头、反假冒”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活动。以西宁市、格尔木市和州府所在地为重点,将小商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及仓库、名牌商品专卖店、超市、大型商场列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驰名、著名商标及知名度高的涉外商标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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