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
关于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4]19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工商局拟定的《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九日
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的若干意见
(省工商局 2004年10月)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商标战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实践证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知名品牌拥有量的多少,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重视和培育商标,走品牌发展之路,是推动青海经济发展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促进我省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我省商标战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的发展思路
我省实施商标战略的发展思路是:以“实施商标战略、振兴青海经济”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创一个名牌、兴一个企业、富一方经济”的观念,强化服务功能,引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地实施商标战略,以注册商标量的增长、质的提高为基础,争创全国驰名、青海著名、知名和好商标为依托,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机制,强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树立“我用商标竞争、商标为我盈利”和“积极注册、合法使用、自觉维护”的思路,把商标运作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的主线,把培育和打造一个成功的驰名和著名商标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努力提升商标信誉,充分利用商标策略,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
二、青海省实施商标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大做强青海商标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认真贯彻实施商标战略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紧紧围绕青海实际,把强化品牌意识、宣传品牌效应、树立品牌形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帮助企业认识和重视商标的重要作用,不失时机地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同时,注重高原特色品牌的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特别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开展争创“全国驰名、青海著名;地区知名和县域好商标”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