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节约工作中的作用,培育和发展节能节水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新机制。
3、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依法行政管理,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审批、占用、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严肃查处。
4、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市统计局要做好全市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市经贸局要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基础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企业的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水平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报告。
5、推荐建立计量保证体系。计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是企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市质监局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计量保证体系的确认工作。
(五)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预防,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认真贯彻《
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企业重视清洁生产,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到2006年,全市要培植和推进8家高标准、规范化企业列入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单位;继续抓好清洁生产队伍建设、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认定等工作,推进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落实国家、省现有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如资源综合利用、节水、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方面减免税政策;依据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审核和整改,审核和整改情况要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六)加强资源节约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完善能源、水、原材料使用的计量、记录、报告、奖惩等管理制度,把资源节约的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近期市经贸局要会同市建设局、水利局、质监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方式以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自查时间安排在10月底前,监督检查安排在11月底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各地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水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重点用能单位、高耗电企业和行政机关节能管理情况;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贯彻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有“节能篇(章)”及其评估情况;贯彻行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耗能设备和器具生产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用水大户取水和节水情况。